close

繼前一篇文章【畫一條線,成一個圓。成一個圓,結一個功德圓滿。】所寫的何謂一個圓的真理之後~
弟子在讀完佛說天地八陽神咒經之後,
我認為~天地八陽神咒經也是在講如何畫一個圓。
怎麼說呢~就讓小弟先賣個關子,
謎底到最後再揭曉。

【佛說天地八陽神咒經】
是記載世尊佛祖和諸菩薩問答,
是由菩隡憐憫眾生信邪倒見,而沉淪苦海輪迴不斷,
然而這一切的相又有何解救之法呢?

故請教世尊,問無始已來。相續不斷。有識者少。無識者多。
念佛者少。不念佛者多。神通者少。不神通者多。
持戒者少。破戒者多。精進者少。懈怠者多。
智慧者少。愚癡者多。長壽者少。短命者多。
禪定者少。散亂者多。富貴者少。貧賤者多。
柔軟者少。剛強者多。布施者少。慳貪者多。
信實者少。虛妄者多。被使世俗淺薄。官法荼毒。
賊役煩重。百姓窮苦。 取求難得。良由信邪倒見。獲如是苦。
眾生為何在這困苦的世界不斷的輪迴及受難??

又有如一切眾生信於俗法。造作曆日。須下天下。
令知時節。為有平滿。成收開閉。建除定執。破危之文。
愚人依字信用。無不免其凶禍。又使邪師厭鎮。說是道非。
謾求邪神拜餓鬼。却福招殃自受苦。如斯人皆返天時逆地理。
背日月之光明。沒闇室。違正道之廣路。恒尋邪徑。顛倒之甚也。
然而一切凡夫以婚媾為親。先問相宜。後取吉日。
然始成親。成親之後。富貴偕老者少。貧窮生離死別者多。
一種信邪又有何差異呢??

佛祖告訴諸菩隡:
一切眾生,眾生則該要懂得習得如何做一個人,
不應該迷失於這世界的各種誘惑,
不該相信說任何邪見皆可使他們得到福報,
而導致他沉溺於【婬欲瞋恚愚癡慳貪嫉妬】而造種種惡業~
又如何消除不對的邪見呢?

若眾生所求今生福報、求過好日、求好眠,
若眾生所求姻緣子媳、求子孫興、求家和,
若眾生所求萬代興昌、求離苦海、求來世,
皆都不可以假藉世間的形式,
理應要時時刻刻修善心、日日夜夜勤積陰德,
甚至要把【佛說天地八陽神咒經】的真理讀懂,
並一輩子時時刻刻修持他的真義並溶入自已的心,實踐於自已的身。
不該信邪世間各種形式的修福方式,就可以求得任何福報或功德,
或為了私慾而起貪、嗔、痴的種種妄想造各種惡業,一而再的苦沉苦海。
一切眾生應該要懂得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
不該去被世間的萬象誤導了,要了解諸法實相之外,
更應該時時刻刻反問諸已是否為善。

慧能法師說過的:
【一切福田,不離方寸;從心而覓,感無不通。】
一切眾生想造求福報,不會是從我本身以外去尋求到的,
我若能懂得從內心反問諸己找起,
自然懂得這道理,是如此的真實而且不會有任何阻礙。

又比如了凡四訓的袁了凡一樣,
在二十歲之前一生定數皆被孔道人算中了,
然而二十歲之後遇到雲谷禪師來開示之後,
命可改皆福禍非定數,今生的數來自前世的因,
若行大惡或大善皆可以改變這個定數。

於是就開始立誓行善積德修惡並且向佛祖真心的懺悔,
從二十歲之後的定數,不但全都偏離了孔道人的算數了。
甚至定數中的大難之關及命中無子,也都一一改變了。


所以佛祖才會為眾生偈此言:  
營生善善日  休殯好好時   
生死讀誦經  甚得大利益   
月月善明月  年年大好年   
讀經即殯葬  榮花萬代昌


以我上面所說的【佛說天地八陽神咒經】就真的只是教人求福的嘛~
其實並非如此,佛祖亦在經裡寫了空見如來的解脫真理

又有如佛為眾生解說八陽之經者這段話:
八陽之經者,八者分別也。 陽者明解也。
明解大乘空無之理。了能分別。八識因緣。空無所得。
云何八識名為經 。八陽名為緯。經緯相交。以成經教。故名八陽經。
八者八識。云何名八識。
眼是色識耳是聲識。鼻是香識。舌者是味識。身是觸識。意是分別識。六根是六識。
含藏識 。阿賴耶識。是名曰八識。明了分別八識根源。空無所得。

即知兩眼是光明天。光明 天中。即現日月光明。世尊。
兩耳是聲聞天。聲聞天中。即現無量聲如來。
兩鼻是佛 香天。佛香天中。即現香積如來。
口是法味天。法味天中。即現法喜如來。
身是盧舍那天。盧舍那天中。即現成就盧舍那佛。盧舍那鏡像佛。盧舍那光明佛。
意是無分別 天。無分別天中。即現不動如來。大光明佛。
心是法界天。法界天中。即現空王如來 。
含藏識天。演出阿那含經。大般涅槃經。阿賴耶識天。演出大智度論經。瑜伽論經 。
善男子。佛即是法。法即是佛。合為一相。即現大通智勝如來。


這段話,弟子認為八陽為何要稱為八陽而不是八陰呢??
就以世間法來看,陽這個字讓人聯想到太陽、正氣、明亮、無暗處。
所以說陽這個字亦可以說是全都以正見的方式去完完全全的了解,
而這個八字,則為八識,八識為六根加上善、惡所以成為八識,
前六識色識、聲識、香識、味識、觸識、分別識則為六根(同波羅蜜心經裡的眼、耳、鼻、舌、身、意),
唯獨含藏識和阿賴耶識,弟子在廟裡經過高人的指點才知道這是善和惡。
也回到眾生皆有善我和惡我,而這個含藏識(善)故名思意~
就是希望眾生把藏在心中的善我找出來,
消滅惡我的存在。
這樣說來~八陽,八為八識,陽為明,
八識又換個角度簡單來說就是眾生的生、老、病、死所經歷的過程,
若陽為明,佛祖希望眾生明了分別八識根源。空無所得。
也就是說希望眾生能了解,生、老、病、死的過程,
都只是暫時性的存在,若在這過程中,
能挖掘出心中含藏識(善我),
讓心中的善我充滿了我的靈魂、言行舉止甚至時時刻刻的人生。
就不會被阿賴耶識所牽引導致走向末路。

所以說八陽,也是可以說是佛家說的"定、慧、覺",
定 - 是了六識本質,甚至了解這六識所帶來的皆只是暫時性的存在。
慧 - 是定後而生慧,慧而除三毒(貪、嗔、痴),除三毒後而生善慧之道。
覺 - 定生慧,慧生而發覺。意指在苦海之中覺醒並體會到解脫之道,更懂得從那裡來,該往那裡去。

接下來有人會問我,上面所說之法皆為佛法不變的真理,
或是與佛的諸經書皆有相同之意,但要如何畫圓呢??

在前篇寫到畫圓的真理在於等距的價值,
意指守中道且尋規蹈矩的有德之人,
而世界正法的宗教都在教我畫一個時時刻刻不越距又等距的圓。
佛說天地八陽神咒經也在畫一個圓,
只是他的形式不同。
所以說佛說天地八陽神咒經所畫的圓,
就是在教眾生如何正確的畫"八"這個字的兩撇了,
要寫得好就真的不簡單了。

首先我們先示範正確的寫法,
書法字_03
先在畫面的中間點上一點,以中為主則為中庸,
亦為不偏不移的正道,亦道的起頭。
又有如人的首,需頂天立地,皆行正道。

書法字_12
"八"這個字的第一撇,中文字八的第一撇寫法,皆是先左而右。為正常的順序。
意指這一撇的正常順序,代表是由中道所畫下來的路,
皆要正正當當走,亦不可顛顛倒倒、是非不分。
 


書法字_18
"八"這個字的第二撇,中文字八的第二撇寫法,是不超過第一撇並不連在一起。
然而我們寫的第二撇卻是靠在一起為一個"人"字,
這時這底就揭曉了,
那又為何寫一個人字等同我之前所說畫一個圓呢?

弟子認為八陽的八,即為八識。
若說八識即為眾生,或眾生面對的生、老、病、死種種,即為八識。
則眾生如真能了解八識的真相,啟發每個人心中的善我是成佛之道,
必定能體會成佛之道,亦是聖道。

又有如佛祖在經文上說的
夫天地之間。為人最勝最上者。貴於一切萬物。 
人者。真也正也。心無虛妄。身行正真。
左ㄟ 為真。右ㄟ為正。常行正真。故名為人 。
是知人能弘道。以潤身。依道依人。皆成聖道。

所以說若能體會八識本空並當一個行守聖道的人,
那佛說天地八陽神咒經所畫的圓,
不就是在寫一個"人"字嗎??
亦是教眾生如何當一個頂天立地、心無虛妄、身行正真的人。

既然謎底都揭曉了,
那如果背其道所寫的"人"字,
會如何呢?

書法字_05
讓我把第一點偏左,意指當一個人不正,不守中道,則為偏離正見。
而不守道德倫理,並非是正確的開端。


書法字_13
"八"這個字的第一撇,中文字八的第一撇寫法,皆是先左而右。為正常的順序。
然而在這我卻先寫第二撇的筆畫,代表的是不按正常順序寫字,
固這樣的人寫出來的字,則為偏。
則不能守正道、行正事,從這個不對的點畫向不對的方向,
也就是走出來的路,並沒有真理。
耶蘇基督說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由我,沒人可以到天父那去。
這也不就是一個毀滅的方向嗎??

書法字_19
"八"這個字的第二撇,中文字八的第二撇寫法,是不超過第一撇並不連在一起。
當第一筆已是走錯了,然後第二劃又把他連起來~
這樣寫出來的字,不是"人"字,而是"入"字,
入即佛家的入世,也就是說…不能做個固守正道的人~
最後亦逃不過佛家所說的因果輪迴,生生世世業力追債不斷。
我的人生寫不出一個"人"字,寫的是"入"字,
代表我終究逃不過苦海沉淪,無法了解佛祖的解脫之意。



書法字_20  
"八"這個字的第二撇,中文字八的第二撇寫法,是不超過第一撇並不連在一起。
這是第二種情況,當第一撇已是走錯了,
然後第二劃不止把他連起來又畫過頭了~
這樣寫出來的字,不是"人"字,而是直接打一個 "x",
代表我的行為已超過可以再當一個人的資格了,
更是說貪、嗔、痴充滿了我的筆畫,
使我的行為畫出了大叉叉,這個大叉叉代表我必入地獄墮三惡道,
直到我的債還清為止。

佛說天地八陽神咒經所畫的圓,是在教眾生如何寫一個"人"字,
也就是教眾生做人的道理,今生能貴為人實在是得來不易,
又以天地之間的萬物,最為貴之的是人,
凡是眾生應當感到難得和謙卑,
因為萬物裡唯獨人是頂天立地的。
所以頂天立地自然就是聖道,
眾生應該要把握機會並不懈怠努力成為,
一個忠孝仁義的人,
一個光明磊落的人,
一個身懷道德的人,
一個慈悲心腸的人,
一個捨己為人的人,
一個不計得失的人,
一個以德報怨的人,
一個心無妄念的人,
這才真的是佛說天地八陽神咒經想要教我的道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去惡行善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