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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佛修道之前常看到一些影片,疑似自稱為基督徒的人,
拿著釘子之類的東西在敲打毀壞中國道教的神像。
那時我只覺得怎可以這樣不尊重他人宗教呢?


但現在學佛修道之後發現,原來啊~~
很多的人對耶穌所說的文字全都以文解字造成了誤解。
回溯到當時的時空,當時是羅馬帝國時代,也就是帝國專治時代。
那時是帝國主義時代,而羅馬皇帝要人們敬拜皇帝畫像,就像敬拜皇帝本人一樣。
但以舊約每一位猶太人先知都不拜他人為像,只敬拜猶太人的神
當時的耶穌基督他也不例外,但有要務(要完成上帝的旨意)在身的基督。
無法當時公然談論說不要拜畫像,所以就告訴他們門徒說:
你們當不可崇拜偶像。
然而時空走到了現在,現在的人對偶像之定義已依文解字,
走入偏差解釋成不可拜木偶神像,也就誤解暗指為道教的神像。
此觀念真是大錯特錯,如果道教神像木偶所做成的神像,
那也有很多基督教神像也是用木偶雕塑成的呀,此理實在不通。
更何況一個正派的宗教的教義,
是不會教導眾生去毀壞其他正派宗教的信仰的,

所以我認為必須在這裡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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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向摩西頒十誡,主要的是規範人們的修為。其誡律跟佛教的五戒大同小異,
(圖片轉載出處於http://blog.xuite.net/winlife918/twblog/141769601)

在以下段落,小弟我不是不敬上天和諸位聖賢,
而是避免宗教之間的差別心,故以下段落我不會提佛教、基督教或是道教這些稱呼,
因為這些聖賢在傳教之時,只傳真理給眾生,救渡眾生脫離這苦難的世界。
從沒有說過他們所教的是什麼教,一切都是後面世人為了辨別加上去的稱呼,
然而卻因為這些名號、你信的、我學的,卻引發了這種種的衝突。
我想諸聖賢在世,這也不是他們想看的。


在這我要提出三個地方佐證 :

1. 歌羅西書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汙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憤怒、惡毒 、毀謗並口中汙穢的言語。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 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在此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2. 哥林多前書
當逃避拜偶像的事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份嗎?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3.出埃及記 傳十誡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這三個出處,不只是聖經,就連耶和華十誡也有強制約束每一個人不要拜偶像,
從經文中可以知道拜偶像這個行為,是迷失、是不敂上天、是貪婪的根源,
更是會為了這個偶像引發各種罪惡的業障。

拜偶像也是在拜跟一樣眾生,也就是接受不是神佛的人為的神甚至的一切,
又何來的敬畏上天,對於上天我們應心存感激,因為生我育我更不可忘此恩。
但拜偶像這事,卻明明白白的告訴上天,的頭願意低向其他的人,而不是神。
更何況這兩段經文要學習,重新開始棄舊惡,改善本我為新。
每一個人心中、行為中以及思想中,都有個基督。
我必順接受這個基督都教悔並身體力行修改自我,
甚至不迷失於撒旦的誘惑,真實的做自我。
才能受到主的恩惠以及上天的賞賜。


所以說現代的人對聖經全都以文解字並加上斷章取義,
是不是到最後害人並且誤人子弟呢??
這些上述經文和戒律都在教我敬畏上天、改掉惡習、學會謙卑、接受基督離開撒旦並且破除拜偶像的迷失,
然而現今的人不知道那來的突發奇想,或是那來的膽子敢假以文解字來開宗立派,
違反了耶穌基督的教義,不就是聖經說:敵基督嗎??
拜偶像行為迷失了本心,那不也是敵基督的惡意嗎??


耶穌帶安吉莉加看見了天國和地獄,
基督教的教宗,約翰保祿二世,因為在世不講真理。
貪愛錢財、行邪淫,死後墜入地獄。


這種拜偶像這種的物慾貪求和迷失,中國的聖賢老子也在道德經提出過。
在此我引述中國聖賢老子所說的話: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尚賢、貴難得之貨、見可欲這些不就都跟拜偶像一樣的行為。
一樣是迷失在名利財色,民眾一但迷失卻很難改其心志,
故老子說聖人之治,應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
當每個人都沒有差異心和比較心時,自然而然人不就不機巧賣弄
然後做假偏私等等罪惡之事,自然就不會發生。
大家如果都能體會這無為的道理,那拜偶像這事與我又何相干。

而聖人釋尊也說: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我若追求的是這世界有形的一切,如財寶、房子、女人等等一切。
我若追求的是權勢或名譽聲望,如政治地位、宗教領袖、名人甚至地方上名聲人物。
這些皆是眾生不走正確的佛道,而是走上輪迴的路,
所以無法了解如來的解脫輪廻真正法門。


以上不管是中國聖賢老子或是印度聖人釋尊,
他們說的法也是希望我們不要迷失於這世界的財色名利,
不要迷失於財色名利不就等同於耶穌基督要我們不要拜偶像意思一樣嗎?

當時的羅馬皇帝不就是集財色名利和榮華富貴於一身的代表嗎?
我拜他不是就離棄上帝的教導,卻只愛那有形財色名利的貪慾嗎?
最後我要引用耶穌一句話來做結尾,
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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